一、患者遭遇医疗欺诈应该如何维权
患者遭遇医疗欺诈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的,患者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理性维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欺诈要收集哪些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三、医疗诈骗行为包括哪些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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