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议登记时效是多久
异议登记时效是15天。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有效(不起诉情况下)。15日内起诉的,异议登记继续有效,直至所起诉的案件审理终结之时,案件结果支持异议登记的,可以撤销此前的过户申请行为。案件结果不支持异议登记的,此前的过户转移会继续办理。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异议登记可以申请几次
异议登记可以申请很多次。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有需要就可以申请。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
三、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的区别
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区别在于更正登记是为了保护事实上的权利人的物权,许可真正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真正的权利状态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进行更正。异议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力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也可以认为更正登记是对原登记权利的涂销登记,同时是对真正权利的初始登记。异议登记虽然也是为了对真正权利人提供保护,但这种保护应当是临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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