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丞是中国古代地方职官名。根据史书记载,早在秦汉时期就有县丞这个官职的记载,《汉书·景帝传》:“县丞,长吏也。”
这一官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常务副县长,主要职责是辅佐知县处理一县的大小事务,当知县一职出缺时,它就是代理知县。
县丞在乡县中,属于县官的辅佐官。指县丞不是县令的下属,他们只是官阶比县令更低一下。对于县丞的任免,直接归吏部处理,县丞无权问责。如果县丞做得不好,县令是可以上奏弹劾的。
县丞是知县的辅佐之官,一般由举人、恩贡、拔贡副贡考取除授职衔。也有进士出身,官居御史,由于违忤上宪意旨,而被降调为县丞者,不过这是极个别的。
县丞在“街道厅”内办公,主管全县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等,也是朝廷命官,秩正八品,泛称其为“左堂”、“二公”、“少尹”等,手下设有攒典1人协助其办公。
区别:
1、县令相当于县长,县丞的地位仅次于县令,没有县令高;
2、县丞和县令都是古代的地方职官名;
3、县丞是知县的辅佐之官,给县令打下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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