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亡后可以领取的费用:
1、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可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养老个人账户余额
通过《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可知,如果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个人账户仍有余额,那么其遗属可以继承。
3、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医保个人账户也同养老金账户一样,里面的钱都是去世人员的私有财产,如果还有余额,那么都可以一次性取出。
4、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账户余额
一些实力雄厚的国企、央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都会给工作人员缴纳补充养老保险。
5、生活特困补助
如果参保人的养老金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家里有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参保人去世后,其遗属的生活将非常没保障,如果符合申领条件,可以领取生活特困补助。
病亡和病故区别:
1、字面意义相同,但病故是比较礼貌的词,病亡是仅表达“死亡”而已。
2、病亡是指职工因职业病以外的其他各种疾病引起的死亡。一般来说,职工病亡时,企业要按本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两个月标准发给丧葬费。
3、有供养直系亲属时,还要按供养直系亲属人数的多少,发给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条件和标准是:有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发给6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有2人者,发给9个月,有3人及3人以上者,发给12个月,并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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