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恶不赦的首恶是谁?古代十恶不赦中的十恶具体指什么?

2022-08-03 13:18:00       来源:21CN

“十恶”最初是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

“十恶”作为古代刑法中的罪名,最早出现在《齐律》(由北齐尚书令、赵郡王等撰写)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经过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正式定名为“十恶”写在法典的最前面,以示严重。以后经历宋、元、明、清各代,都规定犯了“十恶”罪不能赦免。

古代“十恶”罪的内容是: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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